上思县2016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
一、返还性收入5,332万元,其中:
(1)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,321万元;(2)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54万元;(3)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16万元;(4)自治区“四税”基数返还收入1,041万元。
二、上级补助收入137,335万元,其中:
(1)体制补助收入624万元;(2)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4,344万元;(3)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8,454万元;(4)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,935万元;(5)结算补助8,646万元;(6)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21万元;(7)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,209万元;(8)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7,385万元;(9)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3,611万元;(10)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7,420万元;(11)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收入1,730万元;(12)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,617万元;(13)固定数额补助10,001万元;(14)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,895万元;(15)专项转移支付55,170万元。
三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,000万元,其中:新增一般债券10,000万元,置换债券3,000万元。
2016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2,667万元,同比增长15.5%;一般转贷债券收入13,000万元。筹措资金用于稳增长、惠民生及扶贫等重点领域。